根據《企業(yè)名稱登記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公司名稱中禁止使用的內容和文字有:有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誤解的;外國國家名稱、國家組織名稱;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數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的。
只有全國性公司、大型進出口公司、大型企業(yè)集團才可以在公司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際等文字;具有三個以上分支機構的公司,才可以在名稱中使用總字;只有私人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才可以使用投資者的姓名作為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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