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模板拆除一般要求有哪些?
梁、柱、墻側模板應在混凝土澆筑后夏季不少于12小時、冬季不少于48小時后拆除。需提前拆除時應進行試拆模,在監(jiān)理單位確認不影響混凝土外觀質量的前提下,方可拆除。
1.非承重模板(墻、柱、梁側模)拆除時,結構混凝土強度宜不低于1.2Mpa,以能保證砼表面及棱角不受損壞,承重模板(底模)的拆模時間應符合設計要求,當無具體要求時,砼強度應符合下表規(guī)定。
2.對于框架柱模板及墻側模板,可在砼終凝,并養(yǎng)護94小時后,砼強度不小于1.2Mpa后拆除。側模拆除后,柱墻面上立即圍蓋濕麻布袋,加強砼的養(yǎng)護。
3.拆模順序為后支先拆,先支后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
4.拆除跨度較大的梁底模時,應先從跨中開始,再向兩端。
5.拆模時不要用力過猛過急,拆下來的模板及鋼管要及時運走、整理。
6.所有模板的拆除均必須征得甲方監(jiān)理的同意,且附有拆模通知單及拆模強度報告。
7.模板拆除時,不應對樓層形成沖擊荷載,拆除的模板及支架應及時清運,并進行清理、整理、刷隔模劑,集中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