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型的構建方法主要有抽象法和科學想象法。通過抽象法,舍棄原型中非本質的、次要的、與研究宗旨無關的因素,而只保留原型中本質的、主要的與研究宗旨密切相關的因素;應用科學想象法,把通過抽象后獲得的各因素按一定的邏輯進行組合以形成模型。模型按其存在的形式分類,可分為物質模型和思想理論模型;按性質和用途分類,可以分為結構模型、功能模型和數(shù)學模型,等等。模型以更加簡明的形式反映原型。特別是在建立科學理論過程中,它具有清晰的表達性、簡捷的可理解性。因此,它在科學研究中得到了廣泛的運用。但是,由于模型與原型的關系是建立在相似理論而不是完全等價的基礎上,由模型抽象方法得出的結論不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或然性和相對性。所以,使用時應輔之以其他科學研究方法,且不可將所得結論的使用范圍隨意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