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規(guī)定要求。
(三)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專業(yè)對口,符合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四)年齡:
A、B類崗位:年齡須在30周歲及以下(1987年1月11日后出生);
C類崗位: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者年齡須在40周歲及以下(1977年1月11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1月11日后出生)。
(五)戶籍和生源地:
1、A、B類崗位: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屆本科畢業(yè)生,不限戶籍。其他人員限無錫市戶籍。
2、C類崗位:限無錫市戶籍。
3、符合有關政策性安置條件(夫妻分居兩地且配偶戶籍在江陰、在江陰父母身邊無子女照顧、或符合隨軍條件的在江陰駐軍配偶)的人員,戶籍不限。
(六)關于教師資格等要求:
報考A類崗位的考生,須于2019年7月底前取得與報考學科一致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B類崗位的考生,須于2020年7月底前取得與報考學科一致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報考高校崗位的考生,須于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與報考學科一致的相應高校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C類崗位的考生,須現(xiàn)為地方政府注冊(備案)的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學崗位的人員,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年限計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1)具有教師資格證書、教師系列職稱,學校教學工作5年及以上;(2)具有幼教教師資格證書、教師系列職稱,幼兒園教學工作3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