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預防和解決人們在生活、工作、學習過程中遇到的人為與自然、偶然災害的總稱),當然狹義的意思在人們認識初期是:(撲滅)火災的意思。
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滅火與防火。亦指滅火、防火人員。郭孝成《浙江光復記》:“衛(wèi)隊及巡警消防,見勢已烈,均袖綴白布,以表輸誠?!比纾罕仨氉ズ孟拦ぷ鳌@纾合儡?、消防技術(shù)。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消防歷史,“消防”一詞是二十世紀從日本引進的,是一個外來語。但“消防”的根在中國。日本的文字是從中國的漢字演變而來,漢字早在西晉太康五年(284年)就開始傳入日本?!跋馈币辉~不僅字形與漢字完全相同,字義也無差別?,F(xiàn)代意義的消防可以更深層的理解為消除危險和防止災難。
“消防”一詞,系日本語,在江戶時代開始出現(xiàn)這個詞。早見于亨保九年(清雍正二年,1724年),武州新倉郡的《王人帳前書》,有“發(fā)生火災時,村中的‘消防’就趕到”的記載。到明治初期(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消防”一詞開始普及。但“消防”的根在中國。日本的文字是從中國的漢字演變而來,漢字早在西晉太康五年(284年)就開始傳入日本?!跋馈币辉~不僅字形與漢字完全相同,字義也無差別?!跋馈币辉~的出現(xiàn),充分反應了當時中日兩國文化交流密切?;馂呐c消防是一個非常古老的命題。在各類自然災害中,火災是一種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發(fā)生頻率很高的災害。這種災害隨著人類用火的歷史而伴生;以防范和治理火災的消防工作(古稱“火政”),也就應運而生。
面對防范和處理火災,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法家和史家,一向十分看重。 春秋早期在齊國任宰相,并使齊國富強起來,一躍成為春秋“五霸”中位“霸主”的政治家管仲,他就把消防作為關(guān)系國家貧富的五件大事之一,提出了“修火憲”的主張。春秋晚期儒家的創(chuàng)始人孔子,是我國歷史上的思想家,他所作的《春秋》及其后世門人所撰的《左傳》,記載了火災23次,數(shù)量之多,居所記各類災害的前列,開了國史記載火災的先河。尤其難得的是對宋國、鄭國和魯國防范和治理火災所采取的消防措施予以詳加記述,并突出以人為本的思想。這此,都反應了儒家對防范和治理火災的重視。
我國古代的防火法令,早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就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當時,越王為了檢驗老百姓肯不肯為自己賣命,有一次曾下令將宮室點著,自己坐在一旁等待老百姓前來救火,但是等了半天,無一人前往。在這種情況下,越王只得下了一道命令:“救火而死的,可以與殺敵而死得到同樣的獎賞?!庇谑?,老百姓才有的用防火物質(zhì)涂抹身體,有的披著用水浸濕的衣服奔走而來,總算把火撲滅了。這說明,當時的統(tǒng)治者已開始意識到在火攻管理中運用法的威力。其實,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防火法令還僅僅處在雛形階段,應當說,到了秦代才逐步完善。
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建立起我國歷史上個封建中央集權(quán)國家。在法家思想的指導下,秦朝的封建制度、法律日臻完善。在這些法律制度中,有關(guān)防火內(nèi)容的法令也得到了發(fā)展和加強。當然,這些法令決非為了確保人民生命財產(chǎn)的,而是為了維護統(tǒng)治階級的切身利益而建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