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指演出單位或個人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環(huán)境下所舉辦的文藝表演活動,把戲曲、舞蹈、曲藝、雜技等才藝在觀眾面前表演出來。詳細地說就是演員通過某種藝術表演形式和服裝道具、舞美、燈光、音響的特殊藝術效果,現場把舞臺藝術品展現給觀眾的過程。
演出場所是指具有能滿足演出所需要的表演舞臺及燈光音響等設施,同時又能滿足觀眾觀賞演出的所需要的坐席的公共場所,它不僅包括傳統的演出劇場還包括大型體育場館、露天演出場所和茶館戲樓等。
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都無法得到所有權
由于演出是非物質形態(tài)的所以對于生產和經營者來說只能擁有其版權和經營權,對于消費者來說也只能得到現場消費觀賞權而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所有權,對于任何演出觀眾只能在現場觀賞而不能進行錄音錄像否則就是侵權。
作為生產經營者來說只有支付必要的費用取得了合法版權或經營權才能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組織演出否則也是侵權行為。
活動策劃具有深層闡釋功能
廣告本身所具有的屬性,決定了它不可以采取陳述的方式來表現;但是,通過活動策劃,可以用把客戶需要表達的東西說得明明白白。因此,活動策劃可以把企業(yè)要傳達的目標信息傳播得更準確、詳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