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下列資料:
1 拆除工程的有關圖紙和資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區(qū)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設施分布情況資料。
建設單位應負責做好影響拆除工程施工的各種管線的切斷、遷移工作,當建筑外側有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時,應與有關部門取得聯(lián)系,采取防護措施,確保后方可施工。
一是控制用量。拆除爆破一般在城市復雜環(huán)境中進行,釋放的多余能量往往會對周圍環(huán)境造成有害影響。因此,拆除爆破盡可能少用,將其能量集中于結構失穩(wěn),而充分利用剪切和擠壓沖擊力,使建(構)筑結構解體。
二是控制爆破界限。拆除爆破必須視具體工程要求進行設計與施工,例如對于需要部分保留、部分拆除的建筑物,則需要嚴格控制爆破的邊界,既要達到拆除目的,同時義要確保被保留部分不受影響。
三是控制倒塌方向。拆除爆破一般環(huán)境比較復雜,周圍空間有限,特別是對于高層建(構)筑物,如煙囪、水塔等,往往只能有一個方向的奪地可供傾倒。這就要求定向非常準確,因為發(fā)生側偏或反向都將造成嚴重事故,因此準確定向是拆除爆破成功的前提。
進行人工拆除作業(yè)時,樓板上嚴禁人員聚集或堆放材料,作業(yè)人員應站在穩(wěn)定的結構或腳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應有的放置場所。
人工拆除施工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yè),作業(yè)面的孔洞應封閉。
人工拆除建筑墻體時,嚴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拆除建筑的圍欄、樓梯、樓板等構件,應與建筑結構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后,再進行拆除。
橋梁,一般指架設在江河湖海上,使車輛行人等能順利通行的構筑物。為適應現(xiàn)代高速發(fā)展的交通行業(yè),橋梁亦引申為跨越山澗、不良地質(zhì)或滿足其他交通需要而架設的使通行更加便捷的建筑物。 橋梁一般由上部構造、下部結構、支座和附屬構造物組成,上部結構又稱橋跨結構,是跨越障礙的主要結構;下部結構包括橋臺、橋墩和基礎;支座為橋跨結構與橋墩或橋臺的支承處所設置的傳力裝置;附屬構造物則指橋頭搭板、錐形護坡、護岸、導流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