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城市功能進行夜景設計
按照城市總體規(guī)劃的部署,夜景設計要與城市和建筑物功能的特點相互吻合。不同功能性質(zhì)的街道和地段,特定的環(huán)境和建筑物,其燈光照明一應有不同的氛圍、不同的亮度或不同的風格要求。
城市亮化工程與建設工程設計緊密聯(lián)系。
努力把城市亮化工程工作融合在建設工程設計與施工過程中同步進行。在現(xiàn)代化市政工程、重點文物和老街坊修繕、建筑物外立面整治等工作時,可以兩者配合進行。
加強對城市亮化工程工作的管理。
管理工作對保持城市亮化工程設施正常運行和良好的照明效果具有重要意義。包括管理的科學化和管理的法制化。同時要利用現(xiàn)代化控制技術進行科學管理,不僅能保證亮燈率和設施完好率,還能保證經(jīng)濟實用,以取代的效果。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設一定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有限的資金用好,為廣大人民群眾辦好事、辦實事。
城市亮化技術并不是建立在照明工程原理基礎之上的,而是基于對美學價值的感受和洞察力。通俗地說,就是必須廣大市民覺得好看,覺得舒服才是成功的亮化工程。所以我們在設計城市亮化工程時,不管是亮化道路、廣場還是建筑物,必須明確亮化的目的是通過燈光讓人覺得舒服、好看,也就是以人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