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人有責任填制航空貨運單。托運人對貨運單所填各項內容的正確性、完備性負責。由于貨運單所填內容不準確、不完全,致使承運人或其他人遭受損失,托運人負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113條和第114條規(guī)定,托運人應當填寫航空貨運單正本一式三份,連同貨物交給承運人。航空貨運單不符合規(guī)定或航空貨運單遺失,不影響運輸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一張貨運單只能用于一個托運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托運的由承運人承運的,運往同一目的站同一收貨人的一件或多件貨物。任何IATA成員都不允許印制可以轉讓的航空貨運單,貨運單上的“不可轉讓”字樣不可被刪去或篡改。
僅一年時間,國際快遞巨頭UPS在中國內地獲準經營的快遞城市就由5座增至19座。UPS是分“5+2+12”三批次申請,獲準了在19座城市開展除信件之外的國內快遞業(yè)務。
產業(yè)洞察網《航空貨運行業(yè)深度評估及市場調查研究發(fā)展分析報告》顯示,UPS在快遞市場的開拓,雖短期內不會給本土快遞企業(yè)帶來實質影響,但對側重中高端市場的順豐以及EMS還是不可避免會帶來一些沖擊。但EMS市場人士則表示相對來說,航空貨運或將受到更大沖擊。此前,在聯(lián)邦快遞和UPS首次分別申請在8座城市和5座城市快遞業(yè)務許可時,中航協(xié)就曾代表國內航空業(yè)作為利害關系人,提出激烈反對。中航協(xié)人士當時稱,兩家公司的申報行為是利用了中美對于快遞業(yè)認識與法律的差異,“以快遞為名,行航空運輸為實”,一旦以快遞名義進入中國市場,憑借其壟斷技術、全球性網絡,將迅速占取我國境內鏈接全球的物流市場,對國內航空貨運市場造成嚴重沖擊。
隨著加入WTO,中國就一直在朝著一個更加自由市場體系靠攏。1999年,中美之間簽訂了空中服務協(xié)議,該協(xié)議要求至2004年,雙方的航班量增加到每周54班,包括客運37班與貨運17班。美國至中國的航線協(xié)議可達5個城市(客運),貨運無限制,中國至美國的通航點則為12個客運城市,貨運無描述。在2007年,一個更加自由化的協(xié)議草擬了自2010年,周定期航班增加為249班,其中客運121班,貨運128班。關于航線通航城市則再無限制(見表2)。另外一個重要的讓步,就是中國政府開始允許外資以更大的比例參股國有航空公司。在2002年之前,外資參股比例政策上被限制在至多49%,實際情況是當時的外資投資者參股比例大多為30%左右。在當時,國航的外資持股比例分別為10%,南航為35%,東航為33%。
A、輕貨或輕泡貨物是指那些每6000立方厘米或每366立方英寸重量不足1千克或者每166立方英寸重量不足1磅的貨物。
B、輕泡貨物以它的體積重量作為計費重量。
C、不考慮貨物的幾何形狀分別量出貨物的長、寬、的部分,單位為厘米或英寸,測量數值的尾數四舍五入。
D、將貨物的長、寬、高相乘得出貨物的體積。
E、將體積折合成公斤或磅,即根據所使用不同的度量單位分別用體積值除以6000立方厘米或366立方英寸或166立方英寸。體積重量尾數的處理方法與毛重尾數的處理方法相同。
F、多件貨物;在集中托運的情況下,同一運單項下會有多件貨物,其中有重貨也有輕貨,此時貨物的計費重量就按照該批貨物的總毛重或總體積重量中較高的一個計算。也就是首先計算這一整批貨物總的實際毛重;其次,計算該批貨物的總體積,并求出體積重量;后,比較兩個數值。
G、另外貨物重量一定要準確,如果重量不準確安檢會拒收,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廢單費50元,換簽費每公斤2角,收貨人姓名一定要與身份證相符要求字字準確,如果收貨人名錯誤,要發(fā)更改電報每票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