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干電池是目前使用量、也是分散的電池產品,國內年消費80億只。主要有鋅錳和堿性鋅錳兩大系列,還有少量的鋅銀、鋰電池等品種。鋅錳電池、堿性鋅錳電池、鋅銀電池一般都使用汞或汞的化合物作緩蝕劑,汞和汞的化合物是劇毒物質。廢電池作為生活垃圾進行焚燒處理時,廢電池中的Hg、Cd、Pb、Zn等重金屬一部分在高溫下排入大氣,一部分成為灰渣,產生的二次污染。
國際上通行的廢舊電池處理方式大致有三種:固化深埋、存放于廢礦井、回收利用。
固化深埋
廢電池一般都運往專門的有毒、有害垃圾填埋場,但這種做法不僅花費太大而且還造成浪費,因為其中尚有不少可作原料的有用物質。
“血鉛污染事件”的起因一方面是部分用鉛行業(yè)企業(yè)長期忽視污染治理、淘汰落后產能,導致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鉛污染物未經處理流入大氣、水、土壤,造成嚴重的鉛污染;另一方面,大量的廢舊鉛蓄電池缺乏較完備環(huán)保無公害的處理方法,在處理過程中極容易造成鉛酸外泄,造成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
根據回收所針對的主體的不同,可分為“上游”和“下游”兩類: “上游”是指電池生產企業(yè)。上游回收解決的是電池生產企業(yè)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不良品、次品、報廢品、召回品等廢舊電池的回收處理問題;上游回收以商業(yè)模式為基礎。
“下游”是指電池的消費者。下游回收解決的是居民在生活中使用報廢之后或淘汰之后的廢舊電池回收處理問題;下游回收以公益模式為基礎,以社會公德、責任心為依歸,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