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動力蓄電池是指:
1、 經使用后剩余容量或充放電性能無法保障新能源汽車正常行駛,或因其他原因拆卸后不再使用的動力蓄電池;
2、報廢新能源汽車上的動力蓄電池;
3、 經梯次利用后報廢的動力蓄電池;
4、電池生產企業(yè)生產過程中報廢的動力蓄電池;
5、其他需回收利用的動力蓄電池。
以上廢舊動力蓄電池包括廢舊的蓄電池包、蓄電池模塊和單體蓄電池。
國際上通行的廢舊電池處理方式大致有三種:固化深埋、存放于廢礦井、回收利用。
固化深埋
廢電池一般都運往專門的有毒、有害垃圾填埋場,但這種做法不僅花費太大而且還造成浪費,因為其中尚有不少可作原料的有用物質。
鉛蓄電池行業(yè)由于“血鉛污染事件”引發(fā)的國家加緊采取重金屬污染治理、淘汰落后產能的相關措施,導致用鉛行業(yè)震蕩,鉛價下跌,作為電池行業(yè)主體的鉛蓄電池行業(yè)受此影響增長放緩,從而影響到整個行業(yè)進入發(fā)展滯緩期。
分類:可以將回收的廢舊電池砸爛,剝去鋅殼和電池底鐵,取出銅帽和石墨棒,對于余下的黑色物則是作為電池芯的二氧化錳和氯化銨的混合物,將上面物質分別集中收集后加工進行處理后,我們就可以得到一些有用的物質。當中的墨棒經過水洗、烘干可再用作電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