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號燈的含義: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
(1)綠燈亮。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的車輛、行人通行;遇有方向指示信號燈時,應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規(guī)定行駛。
(2)黃燈亮。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
(3)紅燈亮。禁止車輛通行。
車道信號燈
(1)綠色箭頭燈亮。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2)紅色叉形燈或箭頭燈亮。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方向指示信號燈(箭頭信號燈)
(1)燈的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2)綠色箭頭燈亮。準許車輛按箭頭指示方向通行。
(3)紅色箭頭燈亮。禁止車輛向箭頭指示方向通行。
交通警察的指揮
交通警察指揮手勢信號分為8種,分別是:停止、直行、左轉彎、左轉彎待轉、右轉彎、變道、減速慢行、示意車輛靠邊停車。在有交通警察指揮車輛的情況下,應按照交通警察的手勢行車,而不能按照其它三種交通信號。
人行橫道信號燈
由內有紅色行人站立圖案和內有綠色行人行走圖案組成的一組信號燈,指導行人通行。
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jīng)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xù)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