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繡歷史悠久,早可上溯到三星堆文明,東晉以來與蜀錦并稱“蜀中瑰寶”。蜀繡以軟緞、彩絲為主要原料,針法包括12大類122種。具有針法嚴謹、針腳平齊、變化豐富、形象生動、富有立體感等特點。 [5]
2012年12月03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對“蜀繡”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新中國成立后,在四川設立了成都蜀繡廠,使蜀繡工藝的發(fā)展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技術上不斷創(chuàng)新。如產生了表現(xiàn)動物皮毛質感的“交叉針”,表現(xiàn)人物發(fā)髻的“螺旋針”,表現(xiàn)鯉魚鱗片的“虛實覆蓋針”等,大大豐富了蜀繡的表現(xiàn)形式和藝術風格。“文革”中,蜀繡同許多的民族文化遺產被作為“封、資、修”的東西加以批判,從事刺繡的藝人甚至被誣為“為帝王將相,才子佳人服務”,致使刺繡行業(yè)轉產,刺繡工人改行另謀生路。
后加工要求
1. 工藝品裝裱:
(1)軟裱:將繡片用真絲錦綾裝裱,圖案清晰、質感好、無氣泡,不脫殼,不斷裂,角度準確,絲縷直,紋樣正,通幅整齊。
(2)硬裱:將繡片貼在底板或玻璃上,裝裱時要去污、清晰,繡面繃平、整潔、無漿跡、無臟斑。鏡框、鏡架規(guī)格正確,油漆光亮、木質表層無傷痕、斑節(jié)。
2. 日用品后加工:將繡片或繡品經縫紉、熨燙等方法進行后加工處理,并符合相關紡織品質量要求。
刺繡,古代稱之為針繡,是用繡針引彩線,將設計的花紋在紡織品上刺繡運針,以繡跡構成花紋圖案的一種工藝。古代稱“黹”、“針黹”。因刺繡多為婦女所作,故屬于"女紅"的一個重要部分。刺繡是中國古老的手工技藝之一,中國的手工刺繡工藝,已經有2000多年歷史了。據《尚書》載,遠在4000多年前的章服制度,就規(guī)定“衣畫而裳繡”。至周代,有“繡繢共職”的記載。湖北和湖南出土的戰(zhàn)國、兩漢的繡品,水平都很高。唐宋刺繡施針勻細,設色豐富,盛行用刺繡作書畫,飾件等。明清時封建王朝的宮廷繡工規(guī)模很大,民間刺繡也得到進一步發(fā)展,先后產了蘇繡、粵繡、隴繡、湘繡、蜀繡,號稱“五大名繡”。此外還有顧繡,京繡、甌繡、魯繡、閩繡、汴繡、漢繡、麻繡和苗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