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樂是一種具有悠久歷史的獨特的節(jié)奏樂器,滾奏作為打擊樂的一種演奏方式,占據(jù)著極其重要的地位。滾奏是打擊樂演奏技巧中表現(xiàn)力為豐富,技巧難度的一種。
演奏鑼鼓時,必須把各種樂器有組織地編排配合起來,由鼓板指揮才能奏出有節(jié)奏、有規(guī)律的各種音響。各劇種在樂器品種、音色調門的選擇上,樂器的數(shù)量和組合配置上,以及所演奏出來的各種節(jié)奏型花樣(一般稱為“點子”,有的稱為“牌子”)上,大體都與劇種演唱風格相結合,形成本劇種的獨特風格。如京劇鑼鼓基本上由四種樂器組合而成:大鑼、小鑼、鈸、鼓板(鼓、板是兩種樂器,鼓是單皮鼓,板為檀木板,兩者都由鼓師掌握,故列在一起)。依照特殊的需要,有時并加用堂鼓、小鈸,用以表現(xiàn)特定的情景、氣氛和戲劇情緒。
鑼鼓的組合運用,大體分為3類:第1類由大鑼、小鑼、鈸、鼓板組成,以大鑼為主體;第 2類由小鑼、鼓板組成,以小鑼為主體;第 3類由鈸、小鑼、鼓板組成,以鈸為主體。以上,第1、第2類組合所演奏的各種“點子”是常用的;第3類只是在特殊情況下使用。這幾類由于樂器配置不同,其音響效果、情緒表現(xiàn)也就不同。同一種點子,可以分別用 3種組合形式奏出,雖然節(jié)奏一樣,名稱相同,但由于其中主要樂器的不同,音色、音量、力度等的變化,所表現(xiàn)的情調和渲染的情緒也因之迥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