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分成兩個組,每組人數(shù)分工明確,每班組分工作業(yè),運輸組一般情況下白天拆晚上運,要求當天拆的物品當晚要基本運完,盡可能的不要給現(xiàn)場留有物品,更不能在拆除現(xiàn)場以外的地方存放物品。 首先由水電專業(yè)工人斷掉水電總閘,將燈具拆除,在拆除燈具時將線頭用絕緣膠布包好以防漏電。將房間門拆掉碼放在不是要拆的隔墻處,以備運輸組二次搬運。
拆除吊頂時吊桿等物品要根據(jù)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保留或者拆除。墻面拆除嚴禁采用大錘,要用手電鉆一塊一塊拆,先拆除面層,再拆除龍骨,后拆除預埋件,必須由上至下,由右至左按順序拆除。地面拆除嚴禁采用大錘,可以用風鎬進行剔除或人工剔鑿,以免砸壞地面結構。拆除門、門套、墻柜、暖氣罩、踢腳板、地板、窗臺板,由木工將木門及窗簾桿用螺絲刀,然后用撬桿將門套等拆除。
建設單位在拆除房屋建筑前,應當持下列文件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許可手續(xù),取得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房屋建筑工程的拆除活動:1、擬拆除房屋建筑的結構、面積、高度、層數(shù)、地下管線、周邊環(huán)境的說明及示意圖; 2、拆除承包企業(yè)簽訂的拆房施工合同; 3、拆除承包企業(yè)提供的符合拆房施工作業(yè)要求的保障措施的說明和按規(guī)定辦理的監(jiān)督文件;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文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之內(nèi),對承包拆房施工的拆除承包企業(yè)資格、拆房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性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fā)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許可證。
人工混凝土拆除方法只能用于拆除木結構,磚木結構,混合結構的民用建筑工程;拆除混合結構、框架結構、排架結構、鋼結構和各類基礎、地下構筑物等采用人工拆除危險程度較大的房屋建筑或構筑物時,必須采用機械或爆破進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