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是有價憑證、無因憑證,可以基于給付對價原則進行背書轉讓,從而實現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功能、結算功能。例如,甲公司持有一張200萬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因甲公司向乙公司購買了價值200萬的商品,如雙方同意以銀行承兌匯票方式結算,那么甲公司就可以將持有的那張200萬銀行承兌匯票背書給乙公司,完成交易付款。
銀行承兌匯票是遠期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之前想提前使用匯票上記載金額,可以向開戶銀行申請貼現。在貼付一定貼息后,即可使用銀行承兌匯票上的金額(貼現時,銀行會直接扣除貼息后將貼現余額打入貼現申請人對公賬戶)。銀行承兌匯票貼息隨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率的調整而變化。
適用于銀行承兌匯票包買的公司:
1、存在改善財務狀況需求的大型集團客戶,尤其是各級國資委監(jiān)管的大型國有企業(yè)。
2、財務制度較為嚴格,希望降低票據應收風險的企業(yè),主要是大型外商投資企業(yè)。
銀行承兌匯票包買的優(yōu)點:
1、買方的終付款風險轉由銀行承擔,在基礎交易真實合法的基礎上,銀行對已支付的貼現款項無追索權。
2、賣方遠期應收票據變?yōu)榧雌诘默F金收入,財務狀況得到實質改善。
3、賣方資金周轉率提高,便利資金周轉。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法人以及其它組織;
(二)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
(三)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一)表明“銀行承兌匯票”的字樣;
(二)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三)確定的金額;
(四)付款人名稱;
(五)收款人名稱;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