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與受益人之間基于彼此簽訂的合同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或其他權利義務關系。此合同是它們之間權利和義務的依據(jù),相對于保函協(xié)議書和保函而言是主合同,他是其他兩個合同產生和存在的前提。如果此合同的內容不,會給銀行的擔保義務帶來風險。因而銀行在接受擔保申請時,應要求委托人提供他與受益人之間簽訂的合同。
保函依據(jù)商務合同開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yè)務。
保證在申請人未能按雙方協(xié)議履行起責任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額、一定期限范圍內的某種支付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
保函即為保證書,為了方便,船公司及銀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證書。其作用包括憑保函交付貨物、憑保函簽發(fā)清潔提單、憑保函倒簽預借提單等。
公司保函是由在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專業(yè)擔保公司開具的保證書。
對投標人:
減少繳納現(xiàn)金保證金引起的資金占用,獲得資金收益;
與繳納現(xiàn)金保證金相比,可使有限的資金得到優(yōu)化配置;
有利于維護正當權益。
對招標人:
良好地維護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證金程序的煩瑣,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