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面積 2000 平方米 (不含有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公共娛樂場所,由當地消防科(大隊)負責審核發(fā)放消防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除外。
(二)建筑面積超過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由支隊負責審核發(fā)放消防許可證。
申辦材料:
(一)應填寫文化娛樂場所消防審批表;
(二)凡新建場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三)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事故照明燈等消防產品應出示該產品消防合格證;
(四)可燃裝修進行阻燃處理時要出示檢驗報告及消防產品合格證;
(五)具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場所出示檢測合格的《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六)洗浴場所應出示鍋爐產品檢驗合格證;
(七)歌舞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不得超過核定人數。
滅火器是使用多的消防器材之一,也是常見的消防設施設備,一般在任何建筑物內都可以見到滅火器的蹤影,滅火器按使用類型分為兩大類,一種是手提式滅火器,一種是推車式滅火器,按滅火器類型分為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三種。
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不需要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檢查的申請,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有關規(guī)定受理。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發(fā)放程序:
1. 申報單位出具申請報告,向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領取《公安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申報表》。
2. 填寫好《公共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申報表》,申報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將填寫好的申報表和申請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支隊所管轄的重點單位直接送支隊防火處)。
3. 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接到申請單位的報告和《申報表》后 7 天內,派分管參謀進行現揚勘察,按審核內容進行審核,合格的,各縣(市)市由分管參謀簽署意見,交大隊主管領導審批并加蓋公章,按規(guī)定收取辦證費,然后由大隊內勤負責填發(fā)《公共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
4. 支隊防火處在接到城市各區(qū)消防大隊審核的(申報表)和有關資料后 10 天內,即派分管參謀進行勘察、審核合格的,簽署審核意見,報防火處長,支隊主管領導審批,并加蓋公章,按規(guī)定收取辦證費,然后由防火處內勤負責填發(fā)《公共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
5. 審核內容:( 1 )有符合要求的環(huán)境和場所;( 2 )有經過消防培訓合格的從業(yè)人員;( 3 )有健全的消防組織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