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名稱:河北法學
主辦單位:河北政法職業(yè)學院;河北省法學會
國內刊號:13-1023/D
國際刊號:1002-3933
出刊日期:月刊
期刊級別:
CSSCI 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2017—2018)來源期刊(含擴展版)
中文核心期刊(2014)
中文核心期刊(2011)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河北法學》雜志社實行編委會領導下的主編負責制,編委會成員由河北政法職業(yè)學院、河北省法學會、河北省律師協(xié)會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欄目: 專論、專題、名家論壇、青年法學家、外國法學、司法實踐、中外法學書評等。讀者對象為法學研究人員、政法院校師生及立法、司法工作者。為2004年版、2008年版“中文核心期刊”和2004年度、2006年度“CSSCI來源期刊”,2008年初被評為“CSSCI擴展版(2008-2009)來源期刊”。查看詳情
投 / 稿 / 須 / 知
1、文題:應簡明確切反映本文的特定內容,一般不用副標題,盡可能不使用代號。文題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力求簡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題。
2、摘要:采用結構式文摘,即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四部分。摘要部分一般不超200字。
3、關鍵詞:摘要下標引3-5個關鍵詞,請參考版《Index Medicus》中的醫(yī)學主題詞《MesH》,若無該詞可使用自由詞。
4、圖表:凡文字能說明的內容盡量不用表和圖,正文、表、圖三者中的數(shù)據(jù)不應重復,統(tǒng)計表應另紙繪出附在稿件中,以便審閱。表有表題,圖有圖題及各自的編 號,采用三線表或王字表,表中數(shù)據(jù)務必核實,縱橫之和一致,小數(shù)點后少保留一位。統(tǒng)計學處理結果用 p<0.5,p<0.05,p<0.01三檔表示。
5、計量單位:按我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標點符號、數(shù)字用法等均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計量單位的書寫必須規(guī)范,不應使用已廢止的單位。
6、標題符號:正文中標準層次的編號按GB/1.1-1993和GB7713-87的規(guī)定,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分別編號,一般不超過4級。級標題1;第二級標題1.1;第三級標題1.1.1;第四級標題1.1.1.1。全部左頂格寫,正文內序號用①、②等。
7、討論:重點闡述本文新的發(fā)現(xiàn)及得出的結果與觀點,在結果中不要重復已敘述的內容。
8、參考文獻:只限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期公開出版的主要文獻,外文限五年內,中文限近三年內,按文中首次出現(xiàn)的次序編號,在右上角用方括號注明,內部刊物或未公開發(fā)表的資料均不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