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式起重機(又稱龍門起重機)是橋架通過兩側支腿支撐在地面軌道上的橋架型起重機。在結構上由門架、大車運行機構、起重小車和電氣部分等組成。有的門式起重機只在一側有支腿,另一側支撐在廠房或棧橋上運行,稱作半門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的門架上部橋架(含主梁和端梁)、支腿、下橫梁等部分構成。為了擴大起重機作業(yè)范圍,主梁可以向一側或兩側伸出支腿以外,形成懸臂。也可采用帶臂架的起重小車,通過臂架的俯仰和旋轉擴大起重機作業(yè)范圍。
單主梁門式起重機結構簡單,制造安裝方便,自身質量小,主梁多為偏軌箱形架結構。與雙主梁門式起重機相比,整體剛度要弱一些。因此,當起重量Q≤50t、跨度S≤35m時,可采用這種形式。單主梁門式起重機門腿有L型和C型兩種形式。L型的制造安裝方便,受力情況好,自身質量較小,但是,吊運貨物通過支腿處的空間相對小一些。C型的支腳做成傾斜或彎曲形,目的在于有較大的橫向空間,以使貨物順利通過支腳。
箱梁
使用鋼板焊接成箱式結構,具有性高,剛度大等特點。一般用于大噸位及超大噸位的門式起重機。如右圖MGhz1200,起重量1200噸,為國內的門式起重機,主梁采用了箱梁結構。箱梁同時也具有造價高,自重大,抗風性較差等缺點。
a.每班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重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b.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裝置失靈不吊;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⑦歪拉斜掛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吊;
⑩帶棱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c.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機,切斷電源,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