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殯儀館、火葬場,由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qū)的市、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提出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建設殯儀服務站、骨灰堂,由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審批;建設公墓,經(jīng)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利用外資建設殯葬設施,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民政部門審批。 農(nóng)村為村民設置公益性墓地,經(jīng)鄉(xiāng)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非營利定價 根據(jù)殯葬服務需求特點,《意見》將殯葬服務區(qū)分為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 基本服務主要包括遺體接運(含抬尸、)、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的服務。 基本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成本監(jiān)審或成本調查的基礎上,考慮財政補貼情況,按照非營利原則從嚴核定。
殯葬原是土葬的文言用詞。"殯"一作停柩解,如《禮記》:"夏后氏葬于東階之上"、"殷人殯于兩楹之間"、"周人殯于兩階之上";一作葬解,如《荀子》:"三月之殯"。"葬"作藏解,如《禮記》:"國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見也。是故,衣足以飾身,棺周于衣,槨周于棺,土周于槨。"現(xiàn)在的殯葬指的是處理死者遺體的方法和對死者哀悼形式,包括發(fā)訃告、向遺體告別、開追悼會、致悼詞、送花圈挽聯(lián)、出殯送葬、安葬、安放骨灰盒等一系列的喪葬事項。
殯葬是人類自然的淘汰,是對死者遺體進行處理的文明形式,是社會發(fā)展的產(chǎn)物,也是文化傳統(tǒng)的組成部分。 作為殯葬的形式、我們通過民俗學和考古學等資料得知。古人從來是將喪事當作一類社會活動乃至娛樂活動來進行的。他們無一例外地要在喪事中熱熱鬧鬧地大辦一番,諸如吊唁、巫術、跳尸(娛尸)、唱祭、祈禱、送擯等,盡情地渲泄。后世發(fā)展出飯含、小殆、大殆、喪服、摔盆以及守制等。中國歷朝對此都有許多相應的扎制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