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內容根據國際商會第458號出版物《UGD458》規(guī)定:⑴有關當事人(名稱與地址)。⑵開立保函的依據。⑶擔保金額和金額遞減條款。⑷要求付款的條件。
國際商會于1992年出版了《見索即付保函統(tǒng)一規(guī)則》,其中規(guī)定,索償時,受益人只需提供書面請求和保函中所規(guī)定的單據,擔保人付款的依據是單據,而不能是某一事實。擔保人與保函所可能依據的合約無關,也不受其約束。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履約保函,是一種對履行約定的行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同時也是人們在日常生活當中合同履行方面常見的擔保形式之一。具體來說,銀行應申請人的要求,向收益人開立的保證申請人履約某項合同項下義務的書面保證文件就是履約保函。履約保函的適用范圍非常廣泛,可用于任何項目中對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擔保的情況,常見用于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當中。履約保函對買方、賣方都有一定的好處,具有很強的優(yōu)勢。接下來,小編帶大家一起來看一下履約保函專業(yè)的介紹。
想辦理履約保函,有兩種方式,種是自己去銀行進行辦理,另一種是找擔保公司辦理。自己去銀行辦理,需要交足額的保證金到銀行,周期時間長,占用資金比較厲害,這是弊端,一個公司,流動資金是很重要的,所以,找能在銀行有授信的擔保公司出具的銀行保函,是非常合適的,不用占用資金,辦理周期也很快。
投標保函
主要用于國際投標與招標業(yè)務,通常是招標人要求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條件之一。銀行(擔保人)應投標人(申請人)的申請,開立的以招標人為受益人的保函,保證投標人在開標之前不中途撤銷投標、不片面修改投標條件或中標后不拒絕簽約、不拒絕交納履行保證金或提供銀行的履約保函,否則銀行將支付給招標人一定的金額作為賠償。其目的在于表明投標人的誠意與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