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電源想要出具一份EN62133測試報告很簡單。移動電源本就是電芯+外殼組成,只要電芯有EN62133測試報告,移動電源則不再需要重復測試。只需要按照提供移動電源,做成品的部分測試,簡單來說,就是:
1.電芯有國家實驗室出的EN62133報告和CB證書,就不需要再做測試
2.提供20個成品移動電源,不需要提供電芯,8個工作日出報告
3.標簽1ICP寫電芯的信息,其它信息寫移動電源
根據(jù) IECEE AAG 的決議 (AAG/563/DSH),從 2008 年 4 月 15 日起一般堿性或非酸性電解質(zhì)所組成的單體或可攜式充電電池,如鋰電池、堿性電池等,除須符合相關產(chǎn)品的成品標準要求外,也需符合電池標準IEC 62133 所定義的要求。
IEC 62133 標準主要包含以下項目的測試及驗證:
電芯(cell):持續(xù)低速率充電、振動、溫度循環(huán)、外部短路、自由跌落、沖擊(碰撞)、熱誤用(熱沖擊)、擠壓、低氣壓、過充電、強制放電、高倍率充電保護功能(鋰體系)、標示及包裝、不正確安裝(鎳體系)。
電池(Battery):振動、高溫下外殼應力、溫度循環(huán)、外部短路、自由跌落、沖擊(碰撞)、標示及包裝、過充電(鎳體系)。
注意:新版 IEC 62133:2017 項目問題,如果電池是單獨銷售,可以做新版 IEC 62133:2017 標準;如果電池是安裝在終端設備內(nèi)銷售,必須考慮終端設備整機標準是否已接受電池新規(guī) IEC 62133:2017,目前電池安裝在整機內(nèi)銷售的話還是建議做舊版 IEC 62133:2012 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