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資質(zhì)標準
1.1.1 企業(yè)資產(chǎn)
凈資產(chǎn) 1 億元以上。
1.1.2 企業(yè)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jīng)歷,且具有結構專業(yè)高級職稱;建筑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30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yè)齊全。
1.1.3 企業(yè)工程業(yè)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zhì)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筑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 1 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 2 項;
(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30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項。
一級資質(zhì)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2]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yè)、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1.4.2 二級資質(zhì)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業(yè)、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3]
(4)單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4.3 三級資質(zhì)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業(yè)、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3]
(4)單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特級企業(yè):
1、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zhì)的企業(yè)可承擔本類別各等級工程施工總承包、設計及開展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yè)務;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等專業(yè)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zhì)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zhì),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yè)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yè)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yè)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