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的結構
宏觀條件下木材由樹皮,木質部和髓心組成。
樹皮:包裹在木材的干、枝、根次生木質部外側的全部組織;
形成層:位于樹皮和木質部之間,由于形成層的分生功能,木材直徑會變粗;
次生木質部:位于形成層和髓心之間,來源于形成層的分裂生長;
髓心:一般在樹干的中間位置,由木質部包裹,提供幼樹生長的養(yǎng)分,生命周期短;
指木材中水重占烘干木材重的百分數(shù)。木材中的水分可分兩部分,一部分存在于木材細胞胞壁內,稱為吸附水;另一部分存在于細胞腔和細胞間隙之間,稱為自由水(游離水)。當吸附水達到飽和而尚無自由水時,稱為纖維飽和點。木材的纖維飽和點因樹種而有差異,約在23~33%之間。當含水率大于纖維飽和點時,水分對木材性質的影響很小。
材在結構工程中的應用
木材是傳統(tǒng)的建筑材料,在古建筑和現(xiàn)代建筑中都得到了廣泛應用。在結構上,木材主要用于構架和屋頂,如梁、柱、櫞、望板、斗拱等。我國許多建筑物均為木結構,它們在建筑技術和藝術上均有很高的水平,并具獨特的風格。
另外,木材在建筑工程中還常用作混凝土模板及木樁等。
條木地板是室內使用普遍的木質地面,它是由龍骨、地板等部分構成。地板有單層和雙層兩種,雙層者下層為毛板,面層為硬木條板,硬木條板多選用水曲柳、柞木、楓木、柚木、榆木等硬質樹材,單層條木板常選用松、杉等軟質樹材。條板寬度一般不大于120mm,板厚為20~30mm,材質要求采用不易腐朽和變形開裂的優(yōu)質板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