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的被擔保人是申請開保函的人,一般就是乙方,是甲方要求乙方開具的書面證明。
出保函,一定要對保函的金額、開具時間、受益人、項目名稱、保函的格式,都要確定好,別出錯了,一旦出錯,耽誤了項目,就得不償失了。
保函涉及四個方面的人,申請人(投標人)、辦理人(擔保公司)、擔保人(銀行)、受益人(招標方)。那么既然有了申請人、擔保人、受益人,為什么還需要辦理人呢?
建行履約保函的用途
建設(shè)銀行履約保函用途非常廣泛,適用于任何交易中需對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wù)提供擔保的情況,常見于工程承包、貨物買賣;
對供貨方或承包方而言,減少由于繳納現(xiàn)金保證金引起的長時間資金占用,獲得資金收益,優(yōu)化資金配置,且能更好地維護自身權(quán)益;
對買方或業(yè)主而言,能合理制約供貨方、承包方行為,維護自身利益,也避免了收取、退回保證金程序的煩瑣,提高工作效率。
所謂不可撤銷銀行履約保函,是指由銀行開出的、在保函的到期之前不可以提前撤銷的、為保函的申請人必定會履行合同中規(guī)定的義務(wù)做出的擔保,即如果保函的申請人沒有履行保函所擔保的履行合同的義務(wù),則該保函的受益人可以利用該保函向保函的開具銀行索償該保函所載明的金額,而保函的開具銀行必須無條件的向該保函的受益人支該付保函所載明的金額。
由于工程履約保函都是在項目工程合同簽訂前后向銀行申請的,有些比較大的項目工程工期往往估算的不準確,具體的完工工期很難確定,合同中一般協(xié)議是由業(yè)主覺得施工進度后來確定,所以延期完工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