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是指銀行對承包人進行擔保的一種方式,銀行開出符合業(yè)務要求的預付款保函后,承包人收到預付款,但并未按照合同執(zhí)行項條款,未按時供貨或者施工,業(yè)主這時提供相關證據(jù),可向銀行提起索賠,銀行有見索即付的義務。
承包人自己可以在銀行開付余款保函,看承包人在銀行的授信如何,授信好的保證金比例
比較低,授信不好的保證金比例比較高,甚至是全額保證金。
在承包工程中,業(yè)主為了避免承包商違約失控而蒙受損失,通常要求承包商提供經(jīng)濟擔保,這是買方市場的特點之一,也是國際公認的業(yè)主采取的防范措施。因此,承包商必須根據(jù)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向業(yè)主提交各類保證金。而銀行保函是由銀行開立的承擔付款責任的一種擔保憑證,銀行根據(jù)保函的規(guī)定承擔付款責任。銀行保函大多屬于“見索即付”(無條件保函),是不可撤銷的文件。銀行保函的當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銀行開立保證書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證書并憑此向 銀行索償?shù)囊环?、擔保人(保函的開立人)。
工程保函擔保,資料清單1、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投標擔保書申請及董事會決議2、投標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正副本)復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個人簡歷4、復印件5、投標人近三年的業(yè)績證明、證書復印件6、投標人近兩年的財務報表及季、月報表7、投標人簡介、公司章程、驗資報告承包商履約擔保
銀行保函是指銀行應委托人的申請而開立的有擔保性質(zhì)的書面承諾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與受益人簽訂的合同的約定償還債務或履行約定義務時,由銀行履行擔保責任。它有以下兩個特點:
1.保函依據(jù)商務合同開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yè)務。
2.銀行信用作為保證,易于為合同雙方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