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Beneficiary) 是有權按保函的規(guī)定出具索款通知或連同其他單據(jù),向擔保人索取款項的人。受益人的權利是:按照保函規(guī)定,在保函效期內提交相符的索款聲明,或連同有關單據(jù),向擔保人索款,并取得付款。
性質 1、是獨立于委托人與擔保人之間的反擔保或委托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合同或投標條件之外的。 2、是依據(jù)其規(guī)定的條件生效的,由擔保人以保函中規(guī)定的任何單據(jù)為基礎做出決定的。 3、是不可撤銷的。
保函又稱保證書,是指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或個人應申請人的請求,向第三方開立的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憑證。 銀行出具的保證通常稱為保函,其他保證人出具的書面保證一般稱為保證書。保證在申請人未能按雙方協(xié)議履行其責任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額、一定期限范圍內的某種支付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保函即為保證書,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銀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證書,其作用包括憑保函交付貨物、憑保函簽發(fā)清潔提單、憑保函倒簽預借提單等。
適用范圍非常廣泛,可用于任何項目中對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擔保的情況,常見用于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 在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中,業(yè)主或買方為避免承包方或供貨方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自身造成損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貨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以制約對方行為。履約保函是現(xiàn)金保證金的一種良好的替代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