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登記采取實名制,前來窗口辦理預約登記的患者及家屬須主動出示患者本人身份證(軍官證),未頒發(fā)身份證的患者須出示戶口簿,未在公安機關辦理戶口登記的嬰幼兒,須出示父親或母親其中一方的身份證,否則將不予辦理。
預約成功后,患者須在就診當日,按照取號時間的規(guī)定(取號時間參見“電話預約掛號”第6項),憑身份證(軍官證)原件前往14、15窗口領取,逾時未取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補辦。前來取號的患者信息中姓名或身份證號任意一項與登記信息不符,均視為無效預約,不予取號。
實名制預約
采用“實名制”,患者須提供真實姓名及身份證號、年齡、性別和手機號等信息。用戶就診當天取號時出示的姓名、證件號必須與預約時提供的一致,否則醫(yī)院不予辦理掛號業(yè)務。
用戶注冊時必須填寫自己的真實手機號碼或其它聯(lián)系電話,這樣如遇預約專家因公務臨時變更坐診時間,醫(yī)院可以通過您的聯(lián)系電話及時與您聯(lián)絡,重新安排您的就診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