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晚報登報0471-6929333
遺失聲明是一種法律方式,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丟失了某些社會性質(zhì)的證件或者類似的東西時,為了補辦一份,法律上必須先確定遺失者所遺失的證件已經(jīng)在法律上無效,這個過程就是遺失聲明。遺失者按法律規(guī)定刊登聲明之后,即推定社會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應當知道該證無效,即解除了遺失者的社會責任。通俗來講,就是他人再冒用該證而產(chǎn)生的各種后果,遺失者不再承擔相關責任。
描述:遺失聲明、注銷公告、公告啟示、減資公告、變更分立、吸收合并、轉讓公告、施工公告、招標公告、公告、解除公告、公告、致歉公告、延期公告、尋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