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戲團傳統(tǒng)起源于約莫公元前500年的古希臘,在早的奧林匹克競賽上,每個比賽項目間的娛性節(jié)目為:人們在競技場上發(fā)出嘶吼并單腳騎乘在2匹沒有上馬鞍的馬上來娛樂觀眾。這項傳統(tǒng)繼而由羅馬人慢慢整合建立起來。性格多變的羅馬人是一個不變的根源—關(guān)心著那些能夠確保羅馬的人們能免于饑餓與枯燥的君王們。
個同時也是型的馬戲表演場是Maximus馬戲表演場,它將近1/3英里長并設(shè)有250000個座位數(shù),這個場地當初是為了兩輪戰(zhàn)車競技、馬術(shù)展覽、斗劍者與追獵野獸用,不管是人或是野獸,終都被迫相互決斗求生死。這是免入場費的,在休息時間,民眾可以到馬戲團外圍的拱廊騎樓等地逛一逛,那里有賣餡餅,水果派、點心、酒類和其它生活日用品。
公元一世紀基督徒的苦難變成一種格外有吸引力,而Caligula馬戲團、Flaminius馬戲團、Gaius and Nero馬戲團、Maxentius等馬戲團,互相競爭,不斷用更威懼的招式炫技,然而老練世故的羅馬人終于厭倦血腥,開始鼓勵學習有關(guān)雜耍、戲法、舞蹈等技能。
在這段期間馬戲表演場和露天圓形競技場開始建立于歐洲和非洲各城市。馬戲表演者帶給羅馬駐扎軍隊一些家庭娛樂。他們在意大利各城市、法國、西班牙、北非、土耳其、英格蘭等地如雨后春筍般崛起。在公元404年角斗士已經(jīng)是被禁止的了,但是野生動物的獵殺仍持續(xù)到公元5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