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響室的容積一般為70~300m,由所需測試的頻率確定。國際標準化組織規(guī)定的標準混響室的容積為200m±10%,可測試的頻率為125Hz(1/1倍頻程)或100Hz(1/3倍頻程),其混響時間一般為幾秒到幾十秒。
評定
對混響室的評定,除測量混響時間外,還應檢測房間中擴散場條件的符合情況,一般在聲場中任選6個以上的測點。測點間隔應大于λ/2,測得的聲壓級的標準偏差應小于±1dB。
混響室與基礎之間應有隔振措施,以減小本底噪聲。
在國內,關于混響室的名稱多種多樣,公開發(fā)表的論文中出現(xiàn)的名稱包括“電波混響室”、“EMC混響室”、“電磁混響室”、“電磁混波室”等。為避免混淆,一方面,考慮到在形式上與另一種傳統(tǒng)意義的電磁兼容測試平臺“電波暗室”一致,比較習慣,也便于區(qū)分和理解;另一方面,在聲學領域,“混響室”使用更廣泛,而“混波室”使用比較少,而且混響室初是借鑒聲學研究中“混響室”的概念,所以有學者建議在國內統(tǒng)一使用“電波混響室”這一名詞。
漫射體式混響室。
1997年,M.Petirsch等提出將建筑聲學中對聲波反射的Schroeder漫射體用于改善混響室內電磁波的諧振,并用數(shù)值方法分別計算了帶有和不帶有漫射體的混響室內電磁場的分布情況,結果表明漫射體改善了室場內的均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