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類產品的分類和運輸包裝要求: 由于國際航協(xié)及各承運代理均已對超標的電池貨物列入危險品級別,此類貨物會危及航空運輸?shù)模鞒羞\代理均高度重視電池貨物的承運。因此,托運人需要按標準操作電池貨物,提供正確的運輸資料,保證提交的資料與實際貨物相符,要保證按承運代理的要求和標準操作電池類貨物,保證貨物的與合法,信守承諾,杜絕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禁運物品和航空禁運物品。
一、電池定義及操作要求:
鋰電池:指的是含有不同化學成分,電極和電解液的各類鋰電池,在IATA DGR中鋰電池被分類為:
1、鋰離子電池(Lithium ion):指的是備用(可再充電的) 電池,一般用于電子產品,也包括鋰聚合物電池,通常用于普通電子設備中,例如移動電話、筆記本電腦等,鋰離子電池分為三種包裝類型:
①包裝類型PI965:純鋰離子
②包裝類型PI966:與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鋰離子電池,需與設備分開放置;
③包裝類型PI967:安裝在設備中的鋰離子電池為內置型,不能與設備分開的;
依據(jù)IATA GGR 標準,適合航空運輸?shù)匿囯x子電池,其電量值(WH)必須在指定值內,否則視為危險品。
鋰離子電量要求如下:
①電池芯: 是指外面沒有外殼包裝,只有芯片,其額定瓦特小時WH ≤20瓦特小時。
②電池組:是指外包有外殼包裝的,其額定瓦特小時WH ≤100瓦特小時。
WH小時率必須標注在鋰離子電池的外部,電池上未標示W(wǎng)H值的,需對電池容量做換算,計算公式:瓦特(WH)=容量(MAH)*電壓(V)/1000MAH 例如電池外面標示:鋰離子電池,容量:2000MAH 電壓:3.7V其WH=2000MAH*3.7V/1000=7.4(WH)。
2、鋰金屬電池(Lithium metal):通常指的是一次性(非可再充電型)電池,含有鋰金屬或鋰混合物作為電極,一般用于電子手表,計算器,照相機等。鋰金屬電池分為三種包裝類型:
①包裝類型PI968:純鋰金屬電池;
②包裝類型PI969:與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鋰金屬電池,電池需與設備分開放置;
③包裝類型PI970:安裝在設備中的鋰金屬電池為內置型,不能與設備分開的;
依據(jù)IATA GGR 標準,適合航空運輸?shù)匿嚱饘匐姵?,其鋰含量(g)必須在指定值內,否則視為危險品。鋰金屬鋰含量要求如下:
①電池芯:是指外面沒有外殼包裝,只有芯片,其鋰金屬鋰含量≤1g。
②電池組:是指外包有外殼包裝的,其鋰金屬鋰含量≤2g。
鋰電池包裝要求:
①包裝類型PI965,PI968(純鋰電池):電池和電池芯必須單獨裝在密封的內包裝內,然后再裝到堅固的包裝內,外包裝必須使用桶、方形桶和箱這三種包裝,不接受其他包裝(如PAK袋);
②包裝類型PI966,PI969(配套鋰電池):電池與設備要分開放置且有防短路措施;
③包裝類型PI967,PI970(內置鋰電池):需有堅固的外包裝,里面包裝必須妥善固定,內物不能有晃動,并確保里面設備電源是關閉的,所有安裝在設備內的電池必須確保絕緣;
④包裝類型:PI965,PI967:如貨物使用雙重包裝,雙層包裝都需要鋰電池標簽,并在外包裝上標明“OVERPACK”;
⑤帶電池的手表必須絕緣,即須卸掉電池分開獨立包裝或電池和手表之間隔一膠墊片、或采用其他方法絕緣。
⑥所有電池貨物必須能承受1.2M的跌落測試,同時不會損壞電池不會移動內部物件;不會讓內部物件露出。
⑦所有電池貨物必須通過UN38.3的檢測標準。
⑧所有被廠家召回的有缺陷的電池貨物均禁止承運。
鋰電運輸要求
內盒包裝:每個電池需獨立絕緣(無需盒中盒,深圳TNT除外),功率小于2.7W: 2.5KG/內盒,10KG/箱;功率大于2.7W的2PCS/內盒;不可超2PCS/內盒
參數(shù)標簽:可以沒有型號(型號可以在發(fā)票上說明),必須有容量(電壓,電流)
防火標簽:要貼防火標簽(鋰金屬、鋰電池),干電池除外,防火標要求: 不可折疊,標準大尺寸為:74MM*105MM 標準小尺寸:60MM*40MM
外箱包裝:單件不超10KG,硬朗干凈,不允許包裹袋,文件封類,不可割掉紙箱耳朵,不使用有色膠帶、貨物外箱不可有危險物品標識(航空標識1-9類危險標識)。干電池與鋰電池不可以混裝一箱,電池和普貨不能混裝一箱
常規(guī)鋰電池
內盒包裝:單個絕緣,內盒包裝電池數(shù)量不限制
參數(shù)標簽:可以沒有型號參數(shù),必須有體現(xiàn)干電池標識字樣NI-CD. NI-MH, Alakine, Zine air, carbon zine
防火標簽:干電池除外
外箱包裝:單件不超10KG,硬朗干凈,不允許包裹袋,文件封類,不可割掉紙箱耳朵,不使用有色膠帶、貨物外箱不可有危險物品標識(航空標識1-9類危險標識)。干電池與鋰電池不可以混裝一箱,電池和普貨不能混裝一箱
1.普通貨物報關
基本單證:【報關單】【報關委托書】【發(fā)票】【裝箱單】【申報要素】【銷售合同】-正本(原件:都應該加蓋公司章,委托書上還要加蓋法人章)
其它資料:【商檢通關單】(如果是法定商檢的產品)
【品牌授權書】(如有需要,產品)
2.普通化工品報關
基本單證:【報關單】【報關委托書】【發(fā)票】【裝箱單】【申報要素】【銷售合同】-正本(原件:都應該加蓋公司章,委托書上還要加蓋法人章)
其它資料:【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DGM或上?;ぱ芯吭撼鼍?,以此證明此票貨物不是危險品)
【非危品運輸保函】
【情況說明】(出貨人需書面介紹此貨物的中英文品名,分子結構式,外觀和用途,并加蓋公章)
【MS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