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馬德里商標申請要求
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優(yōu)勢
注冊馬德里商標,需要提供國內基礎商標的信息(受理通知書或注冊證)、主體資格證明、所要進入的國家。需要注意的是,馬德里商標是將國內的商標延伸到其他國家進行保護,所以,商標圖樣、商品項目、申請人名稱等都需要跟國內的保持一致(商品可以刪減,但不能更改或增加)。
一、什么是馬德里商標注冊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是指企業(yè)作為商標申請人自己或通過國內知名涉外律師事務所、代理機構向商標局國際處提交國際注冊商標申請,再由商標局國際處經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簡稱WIPO)向其它國家的商標審查部門轉交商標注冊申請的過程。
二、馬德里商標注冊優(yōu)勢
① 一次申請可指定多個國家
② 只用提交一份申請
③ 統(tǒng)一繳納申請注冊費用
④ 一般兩年之內可以完成
三、申請要求
① 申請條件
申請人在中國需要提交過商標注冊申請,且該商標已獲得受理通知或商標注冊證書,才能以該商標作為“基礎商標”通過商標局向WIPO提交與“基礎商標”完全一致的國際商標注冊申請。
② 申請人的要求
在我國,滿足上述申請條件的企業(yè)法人(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個體工商戶均可以通過馬德里進行商標注冊申請,但是自然人因不具有國內的“基礎商標”,故無法通過馬德里體系進行國際商標注冊申請。
四、注冊流程
準備申請書→ 向商標局國際注冊處提交申請書件 → 根據(jù)《收費通知書》的規(guī)定繳納注冊費用→領取國際注冊證
五、費用繳納
商標局收到手續(xù)齊備的申請書件之后,向申請人或代理人發(fā)出《收費通知單》。申請人或代理人應在收到《收費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局繳納有關費用。商標局只有在收到如數(shù)的款項后,才會向國際局遞交申請。如申請人或代理人逾期未繳納規(guī)費,商標局不受理其申請,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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