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審計是指以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執(zhí)行和概預算為依據(jù),對工程招標條件的科學性、合理性的審計。
審計的內容主要是標底是否保密,投標條件中的圖樣和材料是否符合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要求,是否有利于保證工程的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節(jié)約投資并具有吸引能力和競爭性等。
標底價的審計。標底是招標人對所要招標設備物資的預期價格。標底的制定是招投標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環(huán)節(jié),也是中標與失標的主要衡量標準。因此,標底的審計是對招投標工作審計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因為對于設備物資采購招標,價格競爭是招投標競爭方式直接、集中的體現(xiàn)。在其他條件相當?shù)那闆r下,價格競爭就是決定勝負的關鍵因素。因此,標底的準確與否將直接影響招投標過程的公正性,影響競標、評標的準確性,也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招投標工作的成敗。對標底審計應重點審計標底的確定依據(jù)、標準和計價原則。
所謂開標,就是投標人提交投標截止時間后,招標人依據(jù)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邀請所有投標代表參加,公開開啟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宣布投標人的名稱、投標價格及投標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內容。
評標內容。評標的主要內容,是決定投標勝負的關鍵性競爭。審計時應審查評標內容的性和評標標準的合理性和科學性,評標標準不得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容,不得妨礙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評標依據(jù)。評標應當依據(jù)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以及招標文件所提供的內容評議,不得臨時采取招標文件以外的標準和方式進行評標。評標時,招標單位不得任意修改招標文件的內容或提出其他附加條件作為中標條件。審計時,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評標過程中平等、公正的對待所有投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