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牌設計時,在色彩設計上應具有強烈的醒目,同時還應遵循設計理念的藝術規(guī)律,順應大眾的審美觀念,創(chuàng)造性地探索適宜的藝術表現形式,提煉精美的藝術語言,使標牌具有符合大眾審美觀的美感。
在標牌設計中,意向性是標牌設計中的一個重要一點。在選擇過程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設計要求。意向性可以讓我們決定我們有什么樣的產品和什么樣的目標群體在標志設計中。這些都很重要,意向性的確定也意味著標牌的整體。
道路交通標志是以顏色、形狀、字符、圖形等向道路使用者傳遞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設施。交通標志應結合道路及交通情況設置。通過交通標志提供準確及時的信息和引導,使道路使用者順利快捷的抵達目的地,促進交通暢通和行車。
夜光標貼又稱夜光標牌、夜光標志,是采用蓄光型自發(fā)光材料,具有吸光、蓄光功能,亮處吸收日光、燈光等可見光20分鐘,可持續(xù)發(fā)光12小時以上。 用途: 夜光出口標貼適用在消防,船舶,地下商場,賓館,娛樂場所,公共交通,公用民建筑等各類重要場所,用以緊急疏散,警告,禁止,指令,救生等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