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持上級主管機關的批準文件,個人持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證明,向車籍所在地縣級運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運輸管理部門根據社會發(fā)展需要、生產規(guī)模、經營范圍及有關規(guī)定,在三十日內提出審核意見,符合開業(yè)條件的,發(fā)給《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第八條規(guī)定: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二)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
(三)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擬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投入時間等內容;
(四)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五)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企業(yè)落實人員承諾的,需提交聘用駕駛員的從業(yè)資格證件、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半掛牽引車以及重型載貨汽車(總質量為12噸及以上的普通貨運車輛)需提供車輛衛(wèi)星定位裝置和系統(tǒng)平臺使用情況的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車輛條件
(1)一類大型物件運輸:車輛裝備具有裝載整體大型物件實際能力在20噸以上100噸以下的超重型車組,包括牽引車和掛車,并有相應的配套附件
(2)二類大型物件運輸:車輛裝備具有裝載整體大型物件實際能力在100噸及以上200噸以下的超重型車組,包括牽引車和掛車,并有相應的配套附件
(3)三類大型物件運輸:車輛裝備具有裝載整體大型物件實際能力在 200噸及以上300噸以下的超重型車組,包括牽引車和掛車,并有相應的配套附件
(4)四類大型物件運輸:車輛裝備具有裝載整體大型物件實際能力在300噸及以上的超重型車組,包括牽引車和掛車,并有相應的配套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