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籍傳統(tǒng)的分類法采用經、史、子、集四部分類,四部下再細分為四十四類: 經部,以儒家經典及其釋作為主,例如《御筆詩經圖》,也收錄古樂、文字方面的書籍。 史部,主要收錄各種體裁的史書,另納入地理、政書及目錄類圖書。 子部的范圍比較廣,諸子百家、算術、天文、生物、醫(yī)學、軍事、藝術、宗教、占卜、堪輿、命算、筆記、小說、類書等,皆入子部。 集部,則錄詩文集、文學評論及詞曲方面的著作;個人著作稱“別集”,集體創(chuàng)作稱“總集”(例如:《六家文選》)。
珍本與善本的界定,歷來為版本鑒定學者所爭論。宋效先老師曾在1987年發(fā)表論文指出:“珍本是比較稀見或比較珍貴之本,善本是凡內容有用,流傳稀少,校刻精良,具有文物、學術或藝術價值之本?!倍诶钪轮依蠋煹挠^點中認為:在西方人的觀念里和詞匯中,“善本”就是珍貴的、值錢的、罕見的傳本,這實際上是以“珍本”概念替代了“善本”的含義。
先解釋“古籍”的“籍”?!凹痹谶@里就是書,“古籍”是古書的雅稱。什么樣的東西才算書,殷商時龜腹甲、牛肩胛骨上的文字只是占卜后刻上去的卜辭,并未構成書。商周時青銅器上的銘文即所謂“金文”是王公貴族們對鑄器緣起的記述,盡管有時為了夸耀自己的功勛,文字很長,但其性質仍和后世紀功頌德的碑刻相近似,也不能算書。
“古”是相對于“今”而來的,未采用現(xiàn)代印刷技術印制的書籍,皆可稱之為古籍。 [2] 當人們開始有意識地將文字刻寫在特定形式的材料上,借以記錄知識、傳播思想,圖書才開始出現(xiàn)。在《中國古籍編撰史》中提出圖書必須具備以下六個構件: 知識信息; 著作方式; 文字; 物質載體; 文字制作技術; 裝訂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