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tǒng)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fā)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jié)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納稅人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包括:基本信息(如納稅人成立、開業(yè)的時間、合同、章程等)、納稅人財務制度(包括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辦法等)以及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等材料。
審計項目分析與評價。運用分析性復核辦法,對涉及各稅種的審計項目進行趨勢、比率及比較分析,尋找可能存在問題的領域,為確認重點審計項目提供依據。
根據審查的內容、范圍不同,納稅審查的方法可分為詳查法和抽查法。
1. 詳查法是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審查期內的所有會計憑證、賬簿、報表進行、系統(tǒng)、詳細的審查的一種方法。
適用于審查經濟業(yè)務量較少的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
2. 抽查法是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有選擇性地抽取一部分進行審查。
適用于對經濟業(yè)務量較大的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的審查。
納稅審計與納稅檢查一樣都是以有關的稅收法規(guī)、制度等為依據,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進行審查。但二者相比較,納稅審計具有的特點主要表現在審計對象和審計主體上。從審計對象來看,納稅的對象包括納稅人納稅行為的審計,也包括征稅行為的審計。納稅檢查僅包括納稅行為檢查。從審計主體來看,納稅審計的主體是獨立的,公正的第三者。納稅檢查的主體主要是稅務機關,此外還包括納稅人內部的納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