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隔聲標準應從本國的實際情況出發(fā),以大量實測調查得出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加以分析作為依據(jù);按照人的心理與生理機能以及對安靜程度的要求等作出規(guī)定。由于各國的城市狀況、工業(yè)發(fā)展、經(jīng)濟和技術水平不同,人民的生活習慣不一,因此制定的隔聲標準有一定的差別。
材料一側的入射聲能與另一側的透射聲能相關的分貝數(shù)就是該材料的隔聲量,通常以符號R(dB)表示。隔聲材料或構件,會因使用場合不同,測試方法不同而得出的隔聲效果不同。隔聲材料可使透射聲能衰減到入射聲能的10-3~10-4或更小,為方便表達,其隔聲量用分貝的計量方法表示。
對于隔墻隔聲存在一個普遍的規(guī)律,即材料越重(面密度,或單位面積質量越大)隔聲效果越好。對于單層密致勻實墻,面密度每增加一倍,隔聲量在理論上增加6dB,這種規(guī)律即為質量定律。對于雙層的紙面石膏板墻,質量定律發(fā)揮著重要作用,即增加板的層數(shù)或厚度都可以獲得隔聲量的提高。
吸聲,對同一個空間,改變室內聲場的特性。吸聲的主要作用是吸收室內的混響聲,對直達聲不起作用,也就是說吸聲可提高音質,但對降噪能力效果不好;且吸聲材料是以多孔、疏散的材質,隔聲則是以密質為主的;
隔聲,相對兩個空間的,隔聲的主要作用就是隔斷聲音從一個空間到另一個空間,防止噪聲的干擾。隔聲材料材質的具體要求是:密實無孔隙、有較大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