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在本市的城鄉(xiāng)低保、特困、重點優(yōu)撫對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xiāng)退伍紅軍老戰(zhàn)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xiāng)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百歲以上老年人死亡實行遺體火化后,除給予1―6項基本補貼之外,再給予補貼2000元。
設靈堂:人氣絕身亡后,喪家便在自家設靈堂,以便祭奠民間相信靈魂不死,認為死亡僅僅是靈魂擺脫肉體的束縛,因此,必須讓靈魂有一個安頓之處,久而久之,演變成現(xiàn)在的靈堂作為一種臨時的對諸祭奠的場所。
做七儀式:按照古代的喪俗,靈柩一般都在“終七”以后入葬,人們認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經(jīng)死了,所以要舉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結束,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響,佛教認為,除罪大惡極的立即下地獄,善功極多的人立即升天,靈魂一般并不能夠馬上轉生,沒有轉生的亡靈不是鬼,是在死后至轉生過程中的一種身體,等待轉生機緣的成熟,所以人死后七個七期中,孝屬或親友如果能請僧人來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處,所以佛教主張超度亡靈是在七七期,如果過了七七期之后,亡靈托生的類別已成定案,再做佛事,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卻不能改變他已托生的類別了,如果一個人,生前作惡很多,注定來生要托生畜類,當他死后的七七期中,如果有孝屬親友為他大做佛事,使他聽到出家人誦經(jīng),當下許悔,立意向善,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而重生為人了,而道也認為超度是在他“七魄”沒有散盡之前。
經(jīng)過了初喪,哭喪,做七,送葬,等儀式之后,后的環(huán)節(jié)就是下葬了,這是死者停留在世間的后的時刻了,一般都非常鄭重其事,由于各個民族所處的生存環(huán)境不同等原因,漢族主要是實行土葬,墓地是死者的終歸宿,所以墓地的選擇是埋葬死者的頭等大事。墓地要選在地勢寬廣,山清水秀的地方,找出生氣凝結的吉穴,從而可使死者安息地下,庇佑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