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履約擔保、工程招投標
履約擔保是擔保公司承諾一旦在該項擔保的受保人履行了其所應履行的合同義務之后,保證人將保證購銷合同中有關貨款支付、貨物供應等結算條款或違約金支付條款得到執(zhí)行,從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供需雙方在交易過程中的風險,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履約擔保種類
履約擔保的種類包括:工程合同履約擔保、工程招投標履約擔保、技術轉讓合同履約擔保、貿(mào)易合同履約擔保、房地產(chǎn)交易擔保、機動車交易擔保、房屋產(chǎn)權過戶交易擔保、企業(yè)產(chǎn)權過戶交易擔保、合約對沖押金/預付款/質量保證金擔保、中介費/傭金擔保、產(chǎn)品質量擔保、出國留學經(jīng)濟擔保、個人分期付款消費擔保、訴訟保全擔保等。
其中開展為廣泛的的業(yè)務有:工程合同履約擔保和工程招投標履約擔保。
工程招投標履約擔保
保證擔保人(擔保公司)在投標人投標之前,向招標人出具投標保函,保證中標人將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并將提供招標人所要求的履約保函。如果中標人違約,則保證擔保人將在保額內賠付招標人的損失。投標保證擔??捎糜谠O計招投標、施工招投標、監(jiān)理招投標、材料采購招投標等各種招投標活動。
投標擔保金額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 2% ,不得超過 80 萬元人民幣。
履約擔保書
履約擔保書的擔保方式是:當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違約時,開出擔保書的擔保公司或者保險公司用該項擔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務或者向發(fā)包人支付該項保證金。工程采購項目保證金提供擔保形式的,其金額一般為合同價的30%一50%。
承包人違約時,由工程擔保人代為完成工程建設的擔保方式,有利于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因此是我國工程擔保制度探索和實踐的重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