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由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簡稱為CNAB)和原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簡稱為CNAL)合并而成。CNAS通過評價、監(jiān)督合格評定機構(如認證機構、實驗室、檢查機構)的管理和活動,確認其是否有能力開展相應的合格評定活動(如認證、檢測和校準、檢查等)、確認其合格評定活動的性,發(fā)揮認可約束作用。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guī)定,由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并授權的國家機構,統(tǒng)一負責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等相關機構的認可工作。
2006年3月31日,經國家質檢總局同意,國家認監(jiān)委批準,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國依法設立的合格評定國家認可機構。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于2006年3月31日正式成立,是在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和原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L)基礎上整合而成的。
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是經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依法授權設立的國家認可機構,負責對從事各類管理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的認證機構進行認證能力的資格認可。成立于2002年7月,是由原中國質量體系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CR)、原中國產品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CP)、原中國國家進出口企業(yè)認證機構認可委員會(CNAB)和原中國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委員會(CACEB)整合而成。2004年4月,根據(jù)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與有關部門協(xié)調的意見和決定,原全國職業(y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委員會(CNASC)、原有機產品認可委員會分別將職業(yè)健康管理體系及有機產品認證認可工作移交CNAB,進一步促進了統(tǒng)一的認證機構認可制度的深度融合。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組織機構包括:全體委員會、執(zhí)行委員會、認證機構技術委員會、實驗室技術委員會、檢查機構技術委員會、評定委員會、申訴委員會和秘書處。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委員由政府部門、合格評定機構、合格評定服務對象、合格評定使用方和專業(yè)機構與技術專家等5個方面,總計63個單位組成。
2021年2月1月,中新網消息,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科研實驗室專業(yè)委員會日前在北京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