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主要任務為:
1、按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國際和國家標準、規(guī)范等,建立并運行合格評定機構國家認可體系,制定并發(fā)布認可工作的規(guī)則、準則、指南等規(guī)范性文件;
2、對境內外提出申請的合格評定機構開展能力評價,作出認可決定,并對獲得認可的合格評定機構進行認可監(jiān)督管理;
3、負責對認可委員會徽標和認可標識的使用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管理;
4、組織開展與認可相關的人員培訓工作,對評審人員進行資格評定和聘用管理;
5、為合格評定機構提供相關技術服務,為社會各界提供獲得認可的合格評定機構的公開信息;
6、參加與合格評定及認可相關的國際活動,與有關認可及相關機構和國際合作組織簽署雙邊或多邊認可合作協議;
7、處理與認可有關的申訴和投訴工作;
8、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的工作;
9、開展與認可相關的其他活動。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制度已經融入國際認可互認體系,并在國際認可互認體系中有著重要的地位,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為國際認可論壇(IAF)、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PAC)正式成員并分別簽署了IAF MLA(多邊互認協議)和PAC MLA,原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L)是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和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APLAC)正式成員并簽署了ILAC MRA(多邊互認協議)和APLAC MRA。目前我國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的35個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認可機構簽署了互認協議,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的54個實驗室認可機構簽署了互認協議。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將繼續(xù)保持原CNAB和原CNAL在IAF、ILAC、APLAC和PAC的正式成員和互認協議簽署方地位。
CNAS秘書處是CNAS的常設機構,負責CNAS認可工作的具體運作。主要職責是:
a.執(zhí)行全體委員會的決議,并向全體委員會報告工作;
b.編制認可規(guī)則、準則和指南等認可工作的公開文件;
c.制訂和實施內部管理體系文件;
d.簽訂與外部機構的協議;
e.受理認可申請,組織認可評審,簽發(fā)認可證書,實施認可后續(xù)監(jiān)督;
f.受理認可申訴,處理認可投訴;
g.開展認可相關的其他活動。
我國的實驗室認可機構是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簡稱CNAS),是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APLAC)和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的正式成員。CNAS將依據CNAS-CL01:2006 idt ISO/IEC 17025 : 2005《檢測和?;磳嶒炇夷芰Φ耐ㄓ靡蟆罚凑湛茖W、公正與國際通行準則相一致的原則運作中國實驗室認可體系。CNAS與簽署互認協議的國家、地區(qū)實驗室認可機構之間互認,既通過我國國家實驗室認可的實驗室,在成員國之間得到互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