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樁基工程:包含樁的設計,包括樁的類型、選型與布置;單樁群樁承載力計算、沉降計算、配筋、施工以及樁檢測與驗收等。
地基工程:運用各種地基處理技術進行地基方案設計,包括換填墊層法、預壓法、振沖法、砂石樁法、強夯法和強夯置換法、深層攪拌法、高壓噴射注漿法、錨桿靜壓樁托換法等。
邊坡工程:包含邊坡設計與防護,路坡設計,水利堤防設計,土石壩設計等。
基坑工程:包含基坑工程、地下工程、地下水控制。包括擋土、支護、巖土體應力、應變原位測試、集水明排、截水與回灌等。
其他:包括隧道及地下工程,地震工程,爆破工程等。
在巖土工程勘察活動完成后,根據(jù)甲方的施工要求以及場地的地質、環(huán)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所進行的樁基工程,地基工程,邊坡工程,基坑工程等巖土工程施工范疇的方案設計與施工圖設計。
在接到一項巖土工程勘察項目時,項目主持人首先應了解包括以下內容:
(1)場地的勘察范圍:應以項目的規(guī)劃圖和地形圖為準。
(2)場地的勘察階段:不同的勘察階段對勘察的要求是截然不同的,可行性研究勘察應符合選擇場址方案的要求,初步勘察應符合初步設計的要求,詳細勘察應符合施工圖設計的要求,施工勘察應符合進一步查明巖土條件或異常情況的要求,因此,勘察要求必須明確勘察階段。
(3)工程重要性等級和巖土工程勘察等級:巖土工程勘察分級的目的是突出重點、區(qū)別對待。根據(jù)工程重要性等級,結合場地復雜程度等級和地基復雜程度等級劃分的巖土工程勘察等級。巖土工程勘察等級直接決定需要采用的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和勘察評價的深度。
場地分類(市政工程勘察規(guī)范)
Ⅰ類:
1、現(xiàn)行的國家規(guī)范《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劃分的對建筑抗震危險的場地和地段。
2、不良地質現(xiàn)象強烈發(fā)育。(液化)
3、地質環(huán)境已經(jīng)或可能受到強烈破壞。
4、地形地貌復雜。
5、巖土種類多,性質變化大,地下水對工程影響大,且需特殊處理。
6、變化復雜,作用強烈的特殊性巖土。
巖土工程勘察階段一般劃分為可行性研究勘察階段、初步勘察階段與詳細勘察階段。
對于單體建筑物如高層建筑或高聳建筑物,其勘察階段一般劃分為初步勘察階段和詳細勘察階段兩個階段.當工程規(guī)模較小且要求不太高、工程地質條件較好時,初步勘察與詳細勘察可合并為一個勘察去完成.當建筑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復雜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大建筑地基,或基槽開挖后地質情況與原勘察資料嚴重不符而可能影響工程質量時,尚應配合設計和施工進行補充性的地質工作或施工巖土工程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