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木材是指已經完成原來使用功能后而被廢棄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來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業(yè)產出的加工剩余物,運輸業(yè)及包裝業(yè)產生的廢棄木質材料(如木質托盤、包裝箱板、集裝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園等地綠化過程中修剪樹木產生的枝丫材與灌木,房屋建筑與拆遷產生的廢舊木材(包括素面模板、實木模板及覆膜三聚氰胺水泥模板、廢舊門窗、地板、橫梁、樓板、扶梯、隔板等),家庭及辦公用木制品更新換代所產生的廢舊家具(如桌椅、床、書櫥、櫥柜、木沙發(fā)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經過防腐、阻燃處理的廢棄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鐵路用枕木及輸變壓電用電桿等。
過去,在施工現場的施工過程中,或多或少會產生一些短木方和舊模板。例如,對于大約1米的木方形,模板使用后的模板沒有太大的價值,通常作為廢料處理,各種木材的廢料數量也相對較大。隨著時間的推移,大量的廢木材已經形成。
在實施可循環(huán)經濟理念的影響下,建筑廢木材處理問題也成為各行各業(yè)關注的焦點。雖然各地都有木材回收機構,但大多數分散部隊難以形成規(guī)模。因此,各方應優(yōu)化廢木材處理模式,完善廢木材處理法律法規(guī),提高廢木材資源的綜合利用率,大限度地提高經濟生態(tài)效益。
廢木材加工成鐵木方形,也許這是為了大化廢木材的價值,其原理是利用廢模板、小工資、加工剩余木材作為原材料的基礎,自動包裝預制纖維增強復合材料,通過環(huán)鋼帶自動加熱固化成復合木方形。生產線自動化程度高,操作簡單,維護方便,自動化程度高,生產過程無三種廢物(無廢氣、無廢水、無廢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