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地貌決定了一個建筑工程的場地條件和地基巖土條件,那么巖土工程勘察包括哪些地質地貌呢?下面我們來簡單了解一下吧:
(1)地質結構
地質結構包括,地層、巖性、厚度;構造形跡,勘察地所在的構造部位;巖層中節(jié)理、裂隙發(fā)育情況和風化、破碎程度,由于勘察場地大多地處平原,應劃分第四系的成因類型。
(2)地貌
包括勘察場地的地貌部位,主要形態(tài),次一等級地貌單元劃分,如果場地小且地貌簡單,應著重論述地形的平整度相對高差。
(3)不良地質現象
包括勘察場地,以及周圍是否有滑坡,崩塌,塌陷,潛蝕、沖溝、地裂縫等不良地質現象。
除此之外,如果勘察的場地較大,地質地貌條件比較復雜,或者是地質現象發(fā)育,就要有分布圖,如果場地小且地質地貌條件簡單又無不良影響就在鉆孔位置平面圖上加地質地貌界線。
地質勘察的主要方法:勘察方法應根據勘察階段要求的內容和深度、公路的等級、規(guī)模及其工作難易程度的不同而加以選擇。其中可行性研究勘察應符合場地方案確定的要求,一般以收集資料為主;初步勘察應符合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的要求,一般以地質調查和測繪為主,并進行勘探和試驗;詳細勘察應符合施工設計的要求,一般以勘探和試驗為主,并對初勘未查明的地段進行地質調查和測繪。對地質條件復雜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要,還應進行施工勘察;對面積不大,地質條件簡單的場地或有建筑經驗的地區(qū),可簡化勘察階段。
我國除少數地區(qū)以外,基本均完成了大比例尺地質填圖,基礎地質方面的研究積累了豐富的資料,充分搜集研究這方面的資料,尤其對于工可階段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對于后期勘察工作的布置也有一定的指導作用。收集和研究既有的有關資料,不僅是外業(yè)工作之前準備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地質勘察的一個主要方法。
在進行地質勘察的過程中,一定要遵循四個原則。
(1) 統(tǒng)籌規(guī)劃原則,明確此次地質勘察工作的目的,雖然地質勘察是為了尋找礦脈,但同時要為長久的發(fā)展做好考慮,在勘察過程中,一定要做好相關的規(guī)劃,做好階段性的保障。
(2) 規(guī)律原則,地質勘察工作經過長期以來的,勘察工作者的實際經歷證明,地質勘察是存在著規(guī)律的,因此,一定要結合以往的工作經驗,對此次的工作步驟和流程進行完善。
(3) 滿足發(fā)展需要原則,地質勘察工作中,不能只考慮眼前的勘察工作,還要針對當地的整體發(fā)展,做出充分的考慮,包括有:當地的生態(tài)環(huán)境、居民生活環(huán)境,以及道路交通等多項因素,避免對居民的生活和當地的發(fā)展,造成嚴重的影響。
(4) 技術創(chuàng)新原則,時代是不斷發(fā)展的,任何東西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因此,地質勘察工作人員,一定要注重對地質勘察技術的創(chuàng)新,探尋更加、的地質勘察技術,提升地質勘察的效率和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