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的特點:
1、保函依據(jù)商務合同開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銀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yè)務。
2、以銀行信用作為保證,易于為合同雙方接受。銀行保函業(yè)務中涉及到的主要當事人有三個:委托人、受益人和擔保銀行,此外,往往還有反擔保人、通知行及保兌行等。
履約保函:是由擔保人為施工方(申請人)向業(yè)主(受益人)提供的,保證施工方履行工程建設合同規(guī)定的相關責任和義務的保函。如果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業(yè)主可要求保證人在保函金額內(nèi)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償。擔保公司提供的履約保函一般為有條件的保函,即在業(yè)主提出索賠時必須提供承包商違約的證明,保證人核實后才承擔保證責任。履約保證擔保也可以適用于分包合同、材料設備供貨合同的履行。
另一種是通過擔保公司來辦理銀行保函,出具一定的手續(xù)費,使用擔保公司在銀行的授信額度來辦理。通常這種方式要比直接去銀行辦理要快很多,快的能2-3天出函,當然也有當天出函的。此外,通過擔保公司來辦理銀行保函同樣可以解決企業(yè)資金周轉困難的難題,能夠讓企業(yè)更多的資金用在工程建設和貿(mào)易采購上邊。
履約保證金到底應該在什么時候返還呢?
正常來講,履約保證金一般在項目驗收以后30個30日內(nèi)進行返還。
同時不排除有試運行項目等其他類型項目,這些的返還時間要根據(jù)合同約定才能知道。
而如果采用履約保函形式繳納的保證金則不存在上述情況,不需返還。因為履約保函不是以現(xiàn)金形式繳納,而是采用銀行信用擔保的形式進行的,所以一般不需要返還。而且只要過了擔保期,保函就自動失效,即使不歸還保函原件,也不存在其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