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的基本方法
1、收益現值法,又稱收益還原法、收益資本金化法;
2、重置成本法;
3、現行市價法;
4、清算價格法。
要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購買者對準備進行交易的評估對象,不能改變原來的用途。
2、評估對象必須是可以再生的,可復制的,否則不能采用成本法。
3、評估對象的實體特征、內部結構以及功能效用必須與假設重置的全新資產具有可比性。
4、必須是隨著時間推移,具有陳舊貶值性的資產,否則就不能使用重置成本法進行評估。
市場法是簡單、有效的方法,評估過程的資料是直接來源于市場,并且即將發(fā)生的資產行為評估。但是,此方法與市場經理的建立和發(fā)展、資產的市場化程度密切相關。在我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為市場法提供了有效的應用空間,使之成為一種重要的資產評估方法。
知識產權評估法:這種方法用于評估知識產權資產,如專利、商標和版權等。評估人員會考慮知識產權的市場需求、技術優(yōu)勢和法律保護等因素來確定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