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可免于辦理3C認證的產品,生產廠商或代理人應向中國國家認證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并 提交符合免辦條件的證明材料、責任擔保書、產品符合性聲明(包括形式試驗報告)等,經批準獲得《免 辦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自2003年5月1日起開始辦理并生效。另外,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還規(guī)定 ,對上述免辦3C認證的產品范圍是第2條、第3條的產品,國內組裝廠或國內生產廠可依據自身方便向所在 地國家直屬的檢驗檢疫局或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辦理免辦證明。
同類產品再次申請時需提供的文件資料 1.強制性產品認證申請書; 2.產品總裝圖、電氣原理圖; 3.申請認證產品中文銘牌和警告標記(一式兩份); 4.申請認證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 5.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型號產品之間的差異說明; 6.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型號產品外觀照片(一式兩份); 7.需要時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關資料(如有CB測試報告請?zhí)峁?/p>
國家統一確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收費項目及標準。新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制定,將根據不以營利為目的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綜合考慮現行收費情況,并參照境外同類認證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主要特點是,國家公布統一的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國家標準、技術規(guī)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一的標志標識,規(guī)定統一的收費標準。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關證書并加施認證標志后,方能出廠、進口、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